2015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可在农机360网补贴查询系统 点击查询
(4)统筹安排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农机购置补贴顺利开展。
(四)乡镇农机、财政部门
乡镇农机、财政部门是农机补贴农机补贴查询系统
农机补贴网
政策实施操作主体,按职责分工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主要职责分别为:
1.乡镇农机部门
(1)做好政策宣传,受理农机补贴申请,按要求录入农机补贴信息。
(2)核实购机对象资格和补贴机具;公示购机信息,出具结算意见。
(3)加强农机补贴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级农机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4)做好农机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宣传、补贴申请和受理、公示、核实、清册等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乡镇财政部门
做好政策宣传,对乡镇农机部门是否按规范性程序操作进行监督;对乡镇农机部门提出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配合乡镇农机部门抽查核实补贴机具。
(五)购机者
1.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不得参与倒卖补贴机具,严禁虚签协议、以小套大等套取补贴资金行为。
2.购置机具补贴额超过80万元和被取消补贴资格尚未期满的,不得申请补贴资金。
3.购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牌证手续。
4.主动接受财政、农机等部门检查。
(六)供货单位
1.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不得参与倒卖补贴机具,严禁虚签协议、以小套大、回购补贴机具等套取补贴资金行为,对销售补贴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不得代办农机购置补贴手续;明示配置,公开价格;及时供货,出具票据。
3.悬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统一标识。
4.保证产品质量,做好售后服务,信守承诺。
5.进、销、存台账资料完整规范,主动接受财政、农机部门检查。
6.协助购机者做好补贴机具的安装、验收、补贴申请等工作。
附件:
1.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品目情况表
2.江苏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3.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与承诺书、销售确认表 点击下载
8.江苏省 县(市、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点击下载
9.江苏省农机补贴产品铭牌等标志标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