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国家及我省粮油类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可及度、知晓度、便利度,省农业农村厅编制了粮油生产重点强农惠农政策明白纸,梳理了部分国家和省级粮油生产强农惠农政策,逐一列明政策依据、资金来源、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现将政策发布如下,以便广大农民、市场主体、基层干部和社会各界了解强农惠农政策,助推我省“三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小麦“一喷三防”(国家和省级政策)
(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78号)与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粮油保障资金的通知》(冀财农〔2024〕110号)。
(二)支持内容。支持全省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三)资金来源。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
(四)补助对象。开展小麦“一喷三防”的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
(五)补助环节。小麦“一喷三防”所需的作业补贴与药剂、叶面肥等物化补助。
(六)办理流程
1.制定补贴实施方案。各项目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
2.组织实施。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为组织实施主体,项目要按照当地财政相关要求实施。
(1)采用“物化”补贴方式。采用物化招标或其他方式,采购小麦“一喷三防”所需的药剂及叶面肥等。
(2)采用“作业”补贴方式。采用招标、公开遴选或其他方式,以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组织实施,确定有资质的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作为“一喷三防”实施主体,集中开展统防统治作业。
(3)采用“物化”、“作业”补贴结合方式。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采购小麦“一喷三防”所需的药剂、叶面肥及购买社会化服务。
3.项目验收。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所辖县(市、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重点查验任务面积、实施效果等。
4.补助资金支付。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补助资金支付给开展小麦“一喷三防”的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